2014年福建三明泰宁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2)
(二)考试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2.报考者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报考者的总成绩将在福建泰宁政府网或教育信息网(http://www.fjtn.gov.cn/或http://www.fjtnjy.com)上公布。
3.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县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同一招聘岗位只有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对象时,招聘成绩只按面试成绩计算。
5.同一招聘岗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与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竞聘时,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按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聘成绩统一按面试成绩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计算,成绩并列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优先。
6、面试的具体安排将在福建泰宁县政府网或教育信息网公布,详情登录(http://www.fjtn.gov.cn/或 http://www.fjtnjy.com )
(三)体检
1.报考者成绩达到招聘单位聘用要求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各学科招聘名额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该学科成绩依次递补人员或另行组织招聘。
(四)考核
由教育局负责对体验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应聘资格复审等方面的情况。
五、聘用及待遇
县教育局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由泰宁县教育局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为受聘人选,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有空缺岗位的,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于2014年8月10日前到县教育局报到,受聘人员按所报考的岗位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具体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报考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内的有关待遇从2014年8月开始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毕业生一经聘用,须书面承诺至少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人事主管部门和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8-7832561 (县公务员局) 0598-7838418(县教育局监察室)
招聘咨询电话:0598-7838419(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未尽事宜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2014年泰宁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泰宁县教育局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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