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2)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4年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本科生岗位和辅导员岗位的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2:1开考。报考除本科生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外的其他硕士研究生岗位如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5:1比例的,须先进行笔试(须笔试岗位将于 2014年4月16日前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如不超过5:1的,则免于笔试全部直接进入面试。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7日工作时间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综合大楼908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笔试应聘人员务必于2014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综合大楼908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答。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和国家重大方针和政策、法律知识、文史知识、时事政治(2013年7月1日-2014年3月31日)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8:30—10:00 《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 《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为:《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50%。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实施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免笔试的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其他需面试岗位报考人员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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