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师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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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2014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现就我院2014年教师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㈠专职教学科研人员3人:基础心理学、教育与发展心理学、应用心理学(航空心理学或心理咨询与辅导)各1人
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一般应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其中,基础心理学专业要求教授职称。
2.应届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SCI/SSCI/国内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SCI/SSCI发表)。
4.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
㈡旗帜性学术带头人、学术带头人1人。
条件: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条件,具体要求和待遇请参阅《陕西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
(http://rsc.snnu.edu.cn/rcb/browse.asp?id=1814)。
二、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㈠应聘报名
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报名。
㈡资格审查及考核评价
对收到的应聘简历,在7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意见。
㈢确定拟聘人选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及时上报学校审批。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029-85303265(办),13572866607(手机)
邮箱:sxzyd@snnu.edu.cn。
2.联系人:成老师
电话:029-85303236(办),13809181380(手机)
邮箱:chengaj@snnu.edu.cn
心理学院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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