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滁州明光市卫生系统招聘135名公告(2)
3、应聘人员须填写《明光市2014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其他少数需笔试的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于 4月 11日工作时间到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改报其他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笔试人员务必于2014年4月22日至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答。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专业知识》为各专业相关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4 月26 日。
上午:8︰00—9︰30《基础知识》
10:00—12: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明光市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先锋网、明光市新闻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明光市卫生局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布。
笔试成绩为《基础知识》(占50%)与《专业知识》(占50%)合成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先锋网、明光市新闻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明光市卫生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被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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