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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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4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东孚镇政府一楼综治办
因工作需要,东孚镇政府对外招聘城管执法非在编人员30名,具体条件如下:
一、 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统一面试、体检、择优录取。
二、 报名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纪录;
2. 服从管理,吃苦耐劳,认真负责,能够适应加班,勇于应对复杂情况;
3、除东孚镇户籍人口以外人员;
4、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
5、高中以上文凭,专业不限;
6、复退军人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4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东孚镇政府一楼综治办,联系电话:6314841, 联系人:小许
3. 非厦门籍人员除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至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如下相关材料:
(1)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供《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或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有专业特长的需提供专业特长证明,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复退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有优秀士兵证、立功证书的需提供原件;
以上材料在提供原件时,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
4. 非厦门籍人员可先将报名材料复印件传真至东孚镇综治办,待面试时提供原件备查,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面试。面试采用现场抽题回答问题和交流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造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人员;
2.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标准参照东孚镇城管执法非在编人员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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