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
五、统一考试
此次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法,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共基础知识》在答题卡上作答。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对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自然、科技、国情省情市情等常识的掌握情况;《申论》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理解和综合分析能力,以及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星期六)
上午 8︰3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 《申论》
笔试地点:屯溪(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三)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于2014年5月7日9︰00至5月9日18︰00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②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黄山市人事考试网、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统一按照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招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会同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资格复审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5: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三)有关事项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相关信息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市人事考试网、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合成,确定后在黄山先锋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黄山市人事考试网、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九、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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