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珠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核及面试公告(2)
考生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复审,代办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委托其代办现场复审的授权书,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书原件交市人社局留存。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的考生,一律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现场复审地点为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香洲区梅华东路276号)教学楼三楼。由于党校周边修路,部分公共汽车改道,考生应提前熟悉交通路线,以免迟到。
3.依次递补审核对象。经预审或现场复审,因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招录部门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对象。未列为审核对象的考生,也应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有递补机会时,能及时接收招考部门的递补通知。
现场复审后需要递补的,仍按上述程序进行预审和现场复审。递补对象须按招录部门的要求携带审核材料原件到招录部门进行现场复审。现场复审截止时间为4月20日下午4:30,逾期将不予递补。
(四)咨询电话。
各招考部门联系电话见系统公告中《珠海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一)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对象为现场复审合格考生。
(二)体能测评项目。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跑,纵跳摸高。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8时到达珠海市公安局警官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场(珠海市香洲区春风路328号,即市公安局大院后面)南门集中进行体能测评。凡未在8:30前到达集中地点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将被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应提前熟悉交通路线,以免迟到。如遇天气原因需改期的,将由招录部门另行通知。体能测评联系电话:8642497。
三、面试
(一)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面试资格现场复审合格(报考公安机关、法院警察职位的考生须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我市面试时间为2014年4月24-26日(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2:30开始)。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50分钟(上午7:40前,下午1:4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考点候考室报到。凡未在面试开始前45分钟(上午7:45前,下午1:45前)进入候考室或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面试考点设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76号)教学楼。由于党校周边修路,部分公共汽车改道,考生应提前熟悉交通路线,以免迟到。面试联系电话:2288109、2289109。
(四)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现场公布,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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