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河源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公告(2)
(三)集中审核地点与递补审核地点
1、集中审核地点:
河源市高级技工学校实训楼一楼(河源市东环路);
2、递补审核地点:
①普通职位递补考生(除公安职位):具体地点由招录单位以电话及短信形式通知递补考生。
②公安职位递补考生:河源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河源市凯丰路4号河源市公安局4号楼501室)。
(四)乘车路线
1、技工学校:乘“1”路公交车至“技工学校”站下车即可;或乘坐出租车直接至“技工学校”。
2、市公安局:乘坐出租车直接至“河源市公安局”。
特别提醒:未进入资格审核范围,但成绩比较靠前可能有递补机会的考生,可根据您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报考职位招录人数,以自愿原则成为预备递补对象,在河源市区域范围内等待通知。当接到参与递补审核通知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否则取消递补资格,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进行递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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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审核方式及原则
此次资格审核工作与资格审核递补工作同步进行,在拟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下按照同职位且达合格分数线的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进行资格审核递补,招考单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递补考生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的资格审核现场。
当接到通知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取消递补资格,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进行递补审核。
资格审核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4月17日下午15:00。在4月17日下午15:00前仍未能到达制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递补考生自动放弃面试递补资格,此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资格审核需提交的资料,请详细阅读附件1,及时做好资料准备。
(八)需注意的事项
1、各位考生在资格审核时留意自己是否已经签领以下相关材料:①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当场签领《河源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并签订《公务员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工作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拒签此《承诺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②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当场签领《河源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核不合格通知书》,拒绝签领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③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含森林公安)及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核合格的同时领取《河源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通知书》,并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未能依时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请考生按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不准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提供审核材料不齐且不能按时补齐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
3、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设置的复审岗位申请复审。
特别提醒:《河源市2014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是进入面试考场的必备凭证,请考生注意保管,切勿遗失。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考生、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考生还需持河源市公安局制发的《体能测评合格通知书》参与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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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4月24日-26日,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面试考生需提前45分钟报到(即每天上午7:45前,下午13:45前),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地点及面试具体时间、分组等事项将在面试前3天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请考生务必自己留意。
(三)不再专门印发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公安、司法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合格者)凭以下资料进入面试考场:①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②《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准考证》、③《河源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对象资格合格通知书》;报考公安、司法警察职位考生还须备齐《2014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合格通知书》。
证件不齐或证件不相一致的,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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