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喀喇沁旗招聘小学教师80名公告(3)
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1、根据体检结果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确定拟招聘人员,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公示,并通知提供复审学籍档案等材料。
2、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复审材料和学籍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除2014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所有拟聘用人员应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接到聘用通知后,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后10日内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截止2014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6、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7、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8、按照《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赤党办发〔2013〕15号)有关规定,对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9、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招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弄虚作假人员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喀喇沁旗事业单位和教师招聘考试。监督举报电话:0476-5823309
10、已聘用人员在初始岗位服务期最低为五年,服务期内不准调动。服务期内自动离职的,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11、已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择岗,语文和数学学科分乡镇、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的小学岗位;英语和音乐学科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岗位。岗位设置见“2014年喀喇沁旗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各乡镇中心学校岗位计划表”。
五、纪律和监督
1、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喀喇沁旗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3、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喀喇沁旗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和落实。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后,应密切关注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招聘过程中所有信息均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因没有得到信息,影响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责任自负。
(二)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毕业证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因证件不全影响笔试、面试、体检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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