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农林大学医院(福州)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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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院事业发展需要,2014年校医院决定招聘2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与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受过任何处分;
(五)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符合就业派遣条件的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具备下列条件:
1.高等教育第一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外语水平要求:取得CET-4及以上级别证书或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符合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水平要求,或具有一年以上的海外留学经历。
(六)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职务的,其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九)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福建农林大学校园网(http://www.fafu.edu.cn)和人才招聘网(http://202.205.91.108/fjnlzp/)向社会公开。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流程:应聘者须于2014年4月11日至2014年4月30日,登录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202.205.91.108/fjnlzp/),根据“应聘指南”,完成“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和附加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检索拟应聘的岗位序号、确认应聘岗位”等程序,完成报名流程。
3.应聘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传有关证明材料。上传的证明材料应保证准确、完整、清晰;对于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上传证明材料清单:①身份证;②个人简历;③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④外语水平证明材料(CET-4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或成绩单,或符合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水平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须提供);⑥最高学历学习成绩单;⑦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证明;岗位要求“学生干部职务”的需提供加盖学校学工部门公章的证明;⑧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并于面试前进行现场确认。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对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后,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1:3后方可开考。比例不足1:3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资格审查合格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公布;应聘者也可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网,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和“站内信”。
2.现场确认。笔试面试前,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三)考试
考试可单独采取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若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则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综合总分为考试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公告。
(四)心理测试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应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一般安排在面试的前半天,具体由用人单位与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提前联系。
(五)考核、公示、聘用
1.考核
根据综合总分的高低,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公布,并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与政审。
(1)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当天,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一份;体检表可从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文档下载”专区下载(http://202.205.91.108/fjnlzp),并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用A4纸双面印制,黏贴一寸相片一张,现场提交给用人单位。
(2)政审。由各用人单位以实地走访或发外调函方式,考察拟聘人选综合表现情况。
2.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3.聘用
公示无异议,根据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人才市场代理,所需费用自理;被聘用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可以转至用人单位。
四、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我校规定的人事代理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五、咨询电话
人事科:肖老师、施老师联系电话:0591-83789190
2014年4月11日
单位 | 岗位序号 | 岗位 | 需求人数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研究方向 | 其他要求 | 生源院校 | |||||
校医院 | R201427 | 医务人员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临床诊断) | 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及以上 | ||
R201428 | 医务人员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B超临床诊断) | 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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