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内蒙古西乌旗教育系统招聘小学教师及幼儿教师公告(2)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西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lj.xwq.gov.cn/)进行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温馨提示:2名以上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进行报名时,第一人操作成功后,必须退出考试系统,另一名考生方可登陆报名,否则会出现报名信息覆盖或信息丢失;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全天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8:30至5月20日18:00。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者,一律不予资格审查)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报名的务必在规定期限内与工作人员联系报名。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者必须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注:应聘者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于5月17日8:30至5月21日17:30(节假日不休息)在旗教科局进行。已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填好《资格审查申请表》(报名网上下载);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同时提供纸质原始学历档案)、身份证、户口簿及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之前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毕业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违法违纪情况证明;非应届毕业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认证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教科局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前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资格审查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资格审查。
在西乌旗服务的旗外户籍六项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须提供各类服务期满证书原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应聘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教科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审核应聘人员的户籍、民族、年龄、从业资格、学历、专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在网上确认审查结果。
3、每个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4、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4年5月23日8:30至5月24日18:00时,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前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参加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专业测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蒙语授课教师岗位只提供蒙文试卷,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汉语授课教师岗位只提供汉文试卷,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 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及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师德规范、教材教法。
注:小学教师及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不同。
3、笔试时间:201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准入考场。
5、笔试加分:
①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66号)、盟行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署办[2013]31号)文件相关规定,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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