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1340人公告(2)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6月22日。笔试地点在成都,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打印准考证:进入笔试的人员,凭网络报名时的注册账号和密码,于201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登录到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网站(打印准考证入口)或www.bao-ming.cn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于2014年6月22日00:00前截止,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笔试内容:分营业柜员和客户经理2个岗位类别分别进行笔试。
笔试试题由综合基础知识(占比70%)和岗位专业知识(占比30%)两部分组成:综合基础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语言理解、推理判断、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维度的素质;营业柜员岗位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财务会计、会计法律法规、会计电算化、计算机等方面知识,客户经理岗位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市场营销、经济金融、财务会计、计算机等方面知识。
4.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内地按照实际参加某岗位考试类别笔试人员数的70%(除不尽的增加1人)划定该岗位的资格复审分数控制线;以甘孜、阿坝、凉山和乐山峨边县、马边县为4个单位(乐山马边县、峨边县视为一个单位)分别划定4个资格复审分数控制线,按照该单位实际参加某岗位考试类别笔试人员数的75%(除不尽的增加1人)划定资格复审分数控制线。全省共划定5个资格复审分数控制线(内地、甘孜、阿坝、凉山和乐山马边县、峨边县)。
然后区分招聘法人机构,根据达到资格复审分数控制线的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后一名出现多位分数相同者,则一并纳入资格复审)。招聘法人机构某岗位考试类别达到资格复审分数控制线的笔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视为有效比例。
5.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控制分数线、资格复审入围分数线和资格复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将于7月6日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于7月6日登录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网站(笔试成绩查询入口)或www.bao-ming.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笔试过程中应聘人员一旦被工作人员当场发现作弊,则笔试成绩作零分处理,且两年内不得再参加我社的任何招聘。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时间:7月11日。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直接到报考招聘法人机构所在市州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或其他有效在读学校证明材料,主要为在读学校或院系盖章的书面证明,或学校、院系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信息表、户口本或生源地户籍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学历证书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无果的应聘人员,视为不通过资格复审(201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所在地参加面试。面试时间:7月12日至13日,面试有关事项由招聘法人机构所在市州办事处(市级法人机构)直接通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委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分并出具“推荐”或“淘汰”的面试意见。评委出具的“推荐”票数占所有评委有效票数半数(不含)以下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3.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后,对于获得的“推荐”票数占有效票数半数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根据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区分招聘法人机构和岗位考试类别,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再次组织面试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考试类别,视为有效比例(评委出具的“推荐”票数占所有评委有效票数半数以下的应聘人员除外)。面试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市州办事处(市级法人机构)在办公场所公布所有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和“推荐”票数情况。
4.体检通知:由各招聘法人机构直接通知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相关事宜。
(四)体检
体检由招聘法人机构组织,体检时间:该市州面试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
(五)培训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由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统一组织培训。培训事项由招聘法人机构直接通知拟录用人员。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与招聘法人机构签订三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包含在三年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限内,不得跨法人机构调动。三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经考核和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者,可续签五年期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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