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巴中通江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357名(2)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将即时取消资格。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四)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按每人每科笔试5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8日24:00。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4年7月4日上午(8:30至12:00)到通江县教育局递交减免报考费用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网络资格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14年7月1日至7月4日24:00登陆考生之家网 (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笔试和资格复审时使用;打印本人《准考证》(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打印两份《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未按规定时间打印《报考信息表》、《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笔试时,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加分审核。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任何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4年7月4日(8:30至17:30)在通江县教育局递交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役、奖励、学历、优秀士兵等相关证书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七)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的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145号)进行命题和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报考者报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 (参照高考要求命题),卷面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2014年7月5日上午;专业科目笔试:2014年7月5日下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 政策性加分。
6、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以岗位计算,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笔试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ctjrsj.gov.cn)、通江教育网(http: //www.sctjedu.net)上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报考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网络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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