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延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1人)(2)
应聘人员于6月14日9:00—6月20日18:00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妥善保存。
根据陕人社发〔2012〕105号和陕人社发〔2014〕13号文件规定,应聘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能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退还应聘人员报名费。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20分。
1、笔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9:00至11:30
2、笔试地点: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3、笔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常识、计算机知识、自然环境常识、事业单位概况、省情、市情概况、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4、试题试卷命制及阅卷: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委托有考试资质的机构命题、制卷、阅卷、登分。
5、笔试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7月上旬登录公告发布网站查询。
6、笔试最低分数线设置: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全体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乘以60%的分值。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六)资格审查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参加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的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户籍证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低于该分值的予以淘汰。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公共科目成绩仍为并列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九)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对确定的拟招聘对象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十)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发文确认,办理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应聘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考试纪律、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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