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招警自贡公开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129名公告(3)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笔试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2014年8月29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zigong.huatu.com),自贡人事考试网(zigong.huatu.com)公布。
报考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可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
2.公安机关、监狱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报考招考对象为“退役士兵”职位的,须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身份证明材料(现役军人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暂定为2014年9月13日至15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所有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体能测评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体能测评具体事项另行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zigong.huatu.com),自贡人事考试网(zigong.huatu.com)公告。
(五)考试总成绩
体能测评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我市本次公招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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