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淄博博山区教师招聘95名公告(3)
3、通用能力面试
通用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教学业务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计分方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其中幼儿教师,音、体、美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进行计分。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有关信息在“博山政务网”、“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博山教体信息网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增加面试的方法确定。
考核根据招聘岗位(学科)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考核时,对考核对象人事档案及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同一报考岗位(学科)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若出现放弃现象,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进行岗位选择。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 按照A类、B类、C类不同类别,根据报考岗位(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只能选择教师资格证相应学段及以下岗位)。经批准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派遣手续。被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在职人员聘用的试用期为6个月,新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招聘工作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博山区教育体育局 0533—4297710
查询网站:博山政务网 www.boshan.gov.cn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bsqhrss.gov.cn
博山教体信息网 www.bsjy.net
监督电话:博山区监察局 0533—4110117
附件:
1、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一览表
2、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计划表
3、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诚信承诺书
5、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填写说明
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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