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泉州惠安县党群序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7.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至时间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至时间为2014年8月4日。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2014年8月5日8:00至8月9日18:00)。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的“在线报名”栏目查询岗位,并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后应及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报名及缴费系统将于2014年8月9日 18:00关闭。
2.资格初审(2014年8月5日8:00至8月11日18:00)。考生报名并成功缴费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因所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考试的报考人员,建行网银将于笔试结束后半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进入体检考核阶段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部门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14年8月15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审核通过。
3.报考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错误或不完整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对“其他条件”有作要求的岗位的(如两年工作经历、中共党员、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审核通过。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党群序列岗位采取笔试(不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与公务员考录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基本一致)、《医学基础知识》。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
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二)加分办理。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办理加分手续,具体事宜详见惠安县人事人才网(http://www.harc.gov.cn)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于 2014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
2.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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