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济宁任城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39名公告(2)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于8月21日9:00至15: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任城大道89号任兴商务中心B座305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 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人员需按《简章》及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供如下资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2014年任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
1、报考定向岗位的,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任城区服务的,出具镇(街道)的考核证明材料,在任城区外服务的,出具县级以上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2、根据省、市及任城区有关文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任城区安置条件的,可报考定向职位,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符合任城区安置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共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其中:
1、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占30%,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政治经济理论、科技知识等。
2、专业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占70%。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等;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为医(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4年8月30日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分为教育、卫生两类,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按照招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等。
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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