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初中和小学编外储备教师公告(2)
3、笔试试题用蒙、汉两种文字命制。报名人员报名时,要明确标注选用哪种文字的试题,未明确标注的,按选用汉文试题对待。
4、笔试地点在乌兰浩特市,日期为2014年8月27日,考场具体地点和考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5、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报名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6、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卷面得分X 40% +民族加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7、按储备岗位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具体设定办法为:储备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有效人数卷面得分加权后的平均分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最低开考比例1:4的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各岗位储备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的,其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进入资格复审。
最低开考比例1:3的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各岗位储备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1:2比例的,其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共同负责。要严格按照学历、专业、年龄、教师资格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得通过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工作中遇有问题要及时与盟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沟通,确保资格复审工作顺利进行。
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携带报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毕业证及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学籍或人事档案或管档单位审档证明、教师资格证等相关的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除资格复审时间延期外,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4、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在笔试成绩高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5、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名单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公示后报送盟人事考试中心和盟招聘工作主管机关。
6、根据面试需要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盟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后实施。
7、面试方式为说课和试讲,满分100分,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使用汉语参加说课和试讲,说课和试讲地点在乌兰浩特市,具体地点和日期另行通知。
8、面试成绩计算方法:说课和试讲成绩X60%。
9、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在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岗位储备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体检与考察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在旗县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在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储备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储备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2、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根据储备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结合单位对人员的需求组织储备人员进行报岗。报岗工作结束后,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根据报岗结果确定每位储备人员的储备单位,储备单位与储备人员根据兴安盟人才储备的有关规定签订储备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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