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考1200公告(2)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符合报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
2、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即1987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报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报考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9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其中培养专业为公安特警方向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9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培养专业为公安特警方向职位的,还须符合招录公安特警的有关规定;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其中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
5、具备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招录职位。
五、招录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4年8月29日8:00至9月2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14年9月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 0371-66321973、66321991(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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