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泸州叙永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2)考核应聘者的现实表现;
(3)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
(4)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
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公示以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在叙永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招聘的相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报名、面试和体检资格;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三)应聘者应对报名所填写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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