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招聘公告(2)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4年9月下旬或10月初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笔试主要考测应聘者专业理论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答辩。应聘者就本人对应聘岗位的认知、相关领域科研经历、学术成果及岗位工作所需专业的发展规划等进行陈述,接受开放性提问。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学术水平与岗位的契合度。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将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如需递补的,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 省文化厅(人事处):0571-8521174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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