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18人公告(2)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5日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每人45元/科,合计90元/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初审,市卫生局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0月11日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单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卫生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答。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基础知识》为一张试卷,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卫生法规等;《专业知识》为一张试卷,分别为各报考专业相关知识。
考试时限每科为120分钟,分值每科为100分。
2、笔试工作组织
笔试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滁州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为:《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滁州市卫生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专业知识》成绩、学历层次、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省三好学生或省双优生、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考察工作在市卫生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市卫生局将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滁州先锋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市卫生局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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