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基层公务员专项招考报考指南(5)
六、关于面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拟于2014年10月下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各设区市公务员局的网站上公布,并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报考者可登陆上述网站查询,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3、面试前资格复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资格初审是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前(人民警察职位在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前),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复核一般需要查验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合同等纸质材料或证明的原件,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七、关于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如何计算考试总成绩?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相同怎么办?
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者,若招录单位还有空缺编制的,经招录单位同意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予以同时录用;若招录单位没有空缺编制或招录单位不同意同时录用的,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指公共科目)、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八、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考试总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负责。
3、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4、哪些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本次招考的巡特警职位和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特别提醒: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相关条款,巡特警职位的报考者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体检不合格: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色盲;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文身;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嗅觉迟钝;乙肝病原携带者。
本次招考的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录用后将从事化妆品、化工产品、食品检验监管及现场查验等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相关条款,报考者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体检不合格:色弱;色盲;肢体功能障碍;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嗅觉迟钝;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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