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总工会招聘19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简章
2014年赤峰喀喇沁旗教师招聘计划第二批调整公告
为充实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工作力量,有序推进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聘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乌海市总工会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9名,其中海勃湾区6名,乌达区5名,海南区8名。具体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乌海户籍(或乌海生源)和在乌海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项目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2)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及专业技术水平;(3)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3日至1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 9月12日18:00时,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咨询电话:0473-2024008、0473-3998390。
2、报名地点:乌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滨河新区学府街奥体中心D区,可乘坐2路、6路、20路、25路公交车到乌海职业技术学校站即到)。
3、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填写《乌海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4、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和开始期间保持畅通,以便接受重要事项的通知。
5、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进行。
6、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必须于2014年9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开考条件
招聘名额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调整招聘名额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名额的岗位,应告知报考人员。
(三)考试
1、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公共基础。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翰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3)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4)笔试时间:2014年9月20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面试采取回答必答题问题、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岗位的相关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5、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领导小组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专业所需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乌海市总工会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具体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职位要求,对考核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或学习表现等进行考核,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考核人选的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即列为体检人选,考核结果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因考核人选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单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专业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乌海市总工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一)聘用
1、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使用、管理工作,将严格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制定下发的相关政策文件,由乌海市总工会负责组织招聘及对三区总工会人员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进行指导,三区总工会负责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建立人事档案等。
2、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者,由工作所属区总工会提出是否同意聘用意见,并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合同期限为3年。
3、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实行动态管理,对出现不能胜任工作、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其他应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情况,三区总工会可按有关规定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并报市总工会备案。
4、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劳动争议处理按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二)待遇
1、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收入为2000元(其中1600元基本工资、400元绩效工资),各类社会保险金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承担,每月另发100元通讯费。聘用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之日起,每增加一年工龄,增长30元工龄工资。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473-6985903。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招聘工作期间有关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情况信息等事宜,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乌海总工会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h.nm12333.cn或http://zgh.wuhai.gov.cn,考生可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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