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技师学院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3)
2.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云南技师学院组织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已就业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持《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未就业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4)4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进入面试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一次后仍不符合面试资格要求的,取消该岗位。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3.组织面试。
资格复审完成后,由云南技师学院组织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待资格复审完成后另行通知。
4.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三个工作日后,面试成绩将在“云南技师学院网址:www.yncts.com.cn”公布。
(六)体检
以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云南技师学院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
3.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由云南技师学院组织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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