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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曲靖市科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A+ A- 2014-09-12 11:32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郭磊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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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市科技馆、科技咨询中心是曲靖市科协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经曲靖市委组织部批准的曲靖市科协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范围及对象

  曲靖市科协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曲靖市科协2014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详细情况登录以上网址查询。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示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查看,因没有查看通知、公示、公告或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1.曲靖市科协2014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曲靖市科协201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2. 招聘岗位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曲靖市外生源或户籍的考生报考须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报考须参加笔试。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2014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招聘岗位需要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7.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资质(格)证书,现场报名时须当面提供,否则不予报名。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学位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8.在职人员报名,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须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工年限或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属其他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凭证。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2011年以来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在读的非2014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科协2014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聘所需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查对,并确认其真实性。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0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曲靖市科学技术协会(曲靖市翠峰路85号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3楼会议室)。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报名时须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未就过业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政策性加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审查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成人教育考生还须提供档案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

  2.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企业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需提供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及岗位年限)、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审查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在职人员须提供: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工年限(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的年限证明);属其他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须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工年限(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的年限证明)外,还须提供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2014年10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到曲靖市科学技术协会综合科领取准考证。联系人:刘东霞,电话:0874-3324634。

  (五)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现场报名在报名审查后现场交费。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报名结束后,市科协对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六)学历性质认定

  考生在应聘前要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自我查验并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向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时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本人学历信息,又拒不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科目

  笔试设《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知识》为100分,《专业知识》为150分。

  1.《综合知识》主要考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教材。

  2.《专业知识》主要考岗位所需专业类别的知识,不指定参考教材。

  (二)笔试时间、地点

  1.考务工作由曲靖市科协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完成。

  2.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2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2:30――5:30考《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加分

  1.曲靖市生源或户籍未就过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分值及办理程序,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4〕46号)文件有关加分规定予以加分。考生报名时现场提交加分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曲靖市科协填报《曲靖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由曲靖市科协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笔试成绩查询

  2014年10月21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

  七、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确定面试人员

  1.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2.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曲靖市科协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3.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2天向曲靖市科协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等额面试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递补人员由曲靖市科协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二)面试

  1.面试由曲靖市科协按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的曲靖市科协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等额面试的岗位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2.面试时间:2014年11月1日。

  面试地点:曲靖市科学技术协会会议室

  3.有关事项

  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⑵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⑶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4〕46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曲靖市科协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二)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曲靖市科协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曲靖市科协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曲靖市科协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递补情况说明。

  九、录(聘)用手续的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曲靖市科协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及考核、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曲靖市科协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3.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向曲靖市科协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报曲靖市科协,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不宜录(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曲靖市科协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4.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非在职人员被录(聘)用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组织领导

  为做好招聘工作,曲靖市科学技术协会成立2014年市科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十一、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考试和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存在不可预见因素除外),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曲靖市第一纪工委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

  十二、本方案由曲靖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科协 0874―3324634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 0874―3128150

  曲靖市科协 0874―3326603

  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74―3128969

  附件:曲靖市科协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曲靖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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