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2)
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经旗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小企业储备人才”、“农村牧区特岗教师”服务项目证书、证明或赤峰籍大学生退役士兵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人员,给予说明理由。
5、收费
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面试时收取)。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贫困生报考免收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2013年毕业生笔试考务费减半收取。
赤峰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1、笔试
⑴笔试时间: 2014年10月18日上午8:30-11:00
⑵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10月15日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地点:赤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市教育局四楼西侧会议室)。
⑶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报考赤峰农牧学校、赤峰蒙古族中学的考生,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报考赤峰蒙古族实验小学、赤峰市民族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考生,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语授课岗位的报名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语授课岗位的报名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报名人员,笔试须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⑷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4,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职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其定向职位调剂到相应非定向职位内,或面向社会考生二次报名,报名时间及相关岗位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网公布。
⑸笔试总分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计100分。
⑹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5分。
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2、面试(试讲)
⑴面试(试讲)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讲)人员。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将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网公布,请及时关注。面试(试讲)前对进入面试(试讲)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后,抽签确定面试(试讲)顺序。
⑵面试(试讲)要求:
①时间和地点:面试(试讲)时间及地点将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网公布。
②内容及要求:试讲(或说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具体内容自行确定,备课教案为一节课内容,按教学过程试讲(或说课)8分钟。
应聘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回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⑶专业(特长)内容测试:
①时间及地点:专业(特长)测试时间与面试(试讲)时间同时公布。
②内容及要求:
幼儿教师专业(特长)测试内容为歌曲演唱、舞蹈表演、器乐演奏、绘画、演讲(朗诵、主持、讲故事)等五项中任选其中一项。
体育教师专业(特长)测试内容为篮球项目。
舞蹈教师专业(特长)测试内容为舞蹈基本功和自备舞蹈。
音乐教师专业(特长)测试内容为器乐演奏。
⑷面试(试讲)评委组成
面试(试讲)评委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共同确定。
⑸面试(试讲)成绩计算
面试(试讲)与专业(特长)测试均采取百分制。
面试(试讲)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80%+专业(特长)测试成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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