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水利厅事业单位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公告(2)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年×月×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
2014年10月14日前,网上报名考生资格条件初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按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查;现场报名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准考证或面试通知,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1.审查时间:2014年10月15日-10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审查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A塔2105室;电话:020-38356079。
3.审查形式: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当场交给报考人员)。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考试准考证(免笔试人员直接发面试准考证)。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两种情况:招聘岗位要求报名条件为全日制研究生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所得分数即考生的分数。其他不具备免于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均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取综合得分,满分100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9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单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省水利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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