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丽水庆元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39人公告(2)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逾期不领者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2014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笔试每门实行百分制。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应考人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纸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在试卷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按下列方法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然后由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由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对学历进行审核(网上查询验证)。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在拟聘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jqy.gov.cn)、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qyxrlsb.com/)。
本公告由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6122610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78—612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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