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招聘公告(2)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时间、地点:2014年10月25日(全天),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可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核环节有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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