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共上海市虹口区委党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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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虹口区委党校是虹口区委的重要部门,承担区委区政府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单位性质为事业。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非应届毕业生。
2、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专业要求:经济学及相关专业。
4、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5、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6、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7、职称要求:具有中级职称者优先。
8、户籍要求:不限。外省市户籍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人才居住证(均须在有效期内)。
二、岗位职责说明
1、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2、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完成各类课题及调研;
3、根据教学要求及所学专业,做好备课、授课工作;
4、根据不同班次的办学要求,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5、参加学术交流、业务进修,接受业务能力考核。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10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者于即日起从本站下载《中共虹口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于2014年10月2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虹口区委党校邮箱:hkqwdx@126.com。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考试人员。未进入考试的人员不作回复。
2、考试。考试分为面试、专题试讲和笔试三个部分,时间初定于2014年11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体检。通过考试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4、考察。由我校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5、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21世纪人才网及虹口门户网站(www.shhk.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聘用方式和待遇
被录用人员,将按规定办理事业人员录用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5751545
监督电话:65751548
附件:《中共虹口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
中共虹口区委党校
2014年9月24日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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