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湖州长兴县属事业单位招聘16名公告(2)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4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4年9月30日9:00-10月12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岗位。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人员在2014年10月22日-10月24日期间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可在2014年11月上旬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查询。
五、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放弃面试资格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规定时间内按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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