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宜宾市江安县人才市场第四次招聘公告(2)
四、考试
(一)笔试
卫生系统和建设监察外勤执法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协理员笔试科目为《申论》笔试成绩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10月11日工作时间。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的比例1:2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果笔试未形成竞争的,将划定最低分数线,超过最低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缺考人员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表有特殊体检要求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书面申请复查一次,未提出复查申请或复查仍不合格的,不能进入考核政审环节,并取消聘任资格。
(二)考核政审: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政审。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三)聘用:用人单位对考核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期及待遇
(一)聘期管理:
此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聘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确定,不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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