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市容环境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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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行业发展,引进专业人才巩固队伍建设,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单位简介
我单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的社会宣传教育工作,推行市容环境的科学普及教育;承担市容环境系统的职工培训工作;承接行业基础性科学研究项目;承担地方志工作。
二、聘岗情况
我单位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人,其中环境工程专业1人、工业设计专业1人、园林专业1人(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在具备附件1中规定相关条件的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2、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对所招聘的岗位有相当的了解,并有志于从事此项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招聘信息于2014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发布。
五、具体事宜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3日——2014年10月17日(5天)。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务必以“姓名+应聘岗位”为题发至邮箱awbtcg@126.com。
(二)资格审查
1、人事部门将以电话或邮箱的形式,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需提交材料: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缴费证明和缴费明细、劳动合同。
3、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六、考试安排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人员数量达到3:1比例时开设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分析、写作能力。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岗位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七、试后安排
(一)体检
1、参加体检应聘人员,由人事部门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医院另行通知。
2、应聘者本人不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单位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职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了解。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安排
1、经确定拟聘人选后,具体信息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工作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364078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364076
天津市市容环境宣传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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