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聘145名工作人员方案(4)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1.教师岗位包括笔试和面试(说课+答辩)。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占70%)和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知识测试(占30%);面试内容为说课(相应专业课)和答辩。
2.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包括笔试、面试(答辩)和技能测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占70%)和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知识测试(占30%);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业务素质和应变能力;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业务实操和常用办公软件的操作能力。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条件: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比例应大于或等于1:3,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则考生人数必须达到3人或以上,如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则考生人数必须达到6人或以上,达不到6人,但超过3人,则只能录取1人,以此类推。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it.edu.cn)公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2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it.edu.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技能测试。
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辅导员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随考试总成绩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说课×30%+答辩×20%。
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辅导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在全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it.edu.cn)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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