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外交部招录有关事宜
4、准考证:考生在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时,须携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届时登录我部公务员考试确认系统进行确认并下载)、身份证和学生证或工作证(在职人员还须在考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三)综合成绩比重:
1、除日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以外的所有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2、日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外语水平测试合成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四)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考察:我部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进行后期考察工作,同时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试录用信息请及时通过我部考录网页查询(http://www.fmprc.gov.cn/mfa_chn/wjb_602314/gbclc_603848)。
(二)我部考录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5965185(上午8:00-下午5:00)。
外交部干部司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