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聘103名工作人员公告(2)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其中,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7)对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教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0周岁以下(即:1975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副教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硕士毕业生28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之后出生);本科生25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8)应聘人员报考时须具有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水平,全日制本科在港、澳、台和国外就读除外。
(9)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报考时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
(10)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按照本人应聘的岗位提供附件1中所要求必备的各种证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全年实施。
1、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招聘引进优惠政策详见附件2);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
3、具有技师以上工人技术职务的;
4、飞行教师;
5、其他紧缺人才。
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来招聘的上述人员,不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且不占用按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的名额。
三、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103名,招聘岗位均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具体岗位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办理准考证、公布岗位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rsc.cafuc.edu.cn/),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09:00至2014年11月12日16: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
应聘人员登录学院公开招聘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应聘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
网上资格审查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应聘登记表》进行审查,并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审查结果通过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通过学院面试资格审查予以确定。在招聘及录用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其一切后果自负。
(二)办理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自行提前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下载打印好本人的《笔试准考证》,并持该《笔试准考证》到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学院行政办公楼515室)确认,加盖人事处公章后方能生效。逾期未确认者,取消其笔试资格。确认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09:00至2014年11月19日17:00止。
(三)岗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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