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渝北区招聘电视播音主持公告(2)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免于笔试。
面试采取试镜、专家组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播音主持水平及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和临场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值为 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对与岗位不相匹配的情形,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要求确认。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且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性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其中,区外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还应对原单位和主管部门是否同意其应聘到其他事业单位的情况进行核实。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且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核成绩、拟聘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 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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