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聘政治辅导员、学生处(团委)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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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学生处(团委)职员若干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1:辅导员岗,招聘人数3名,性别不限,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31日后出生),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人文类、教育类、计算机类、软件类专业优先考虑;
岗位2:学生处(团委)职员岗,招聘人数1名,性别不限,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31日后出生),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人文类、心理学专业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
1.2013、2014届毕业研究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2015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在大学期间(包括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期间)曾担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含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社团负责人),同等条件下曾任专兼职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团主要干部优先考虑。
4.能在辅导员岗位持续工作不少于3年(要求入住学生公寓,能满足绍兴校园工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6日至20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应聘者通过本公告下载应聘表(见附件),请于2014年10月20日15:00前将应聘表和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zjxg@zjc.zjut.edu.cn。邮件主题注明“应聘辅导员(职员)+本人姓名”字样,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3.资格审查:2014年10月20日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面试名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5:1时组织笔试)。
4.笔试面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由学院学生处(团委)负责组织笔试面试相关工作,具体安排电话通知。
5.体检:通知拟聘人员自行前往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6.公示:拟聘人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院按规定程序通知办理聘用手续。
7.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四、待遇及考核
1.本次招聘的辅导员(职员)属人才派遣用工方式,用工合同初签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不合格解除合同。
2.相关待遇和考核参照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处(团委)章老师(0575-81112596)
电子邮箱:zjxg@zjc.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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