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42名工作人员公告(2)
报考面向“三支一扶”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的,在现场报名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服务期满合格证书以及2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及2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填写《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规定交纳笔试考务费30元,同时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并于2014年11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地点:濮阳市卫生局人事科(古城路264号)。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1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三)申请加分
加分条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
提交材料: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河南省辖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两年(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考核合格的证明。
提交时间: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6日。
提交地点:濮阳市卫生局人事科(古城路264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初审和面试前复审复核的形式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报名及组织审查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拟招聘岗位数量和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按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比例相应递减、取消。退役士兵、“三支一扶”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递减取消的岗位,调至一般岗位中对应专业岗位。
(五)考试
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医学相关专业知识;报考心理学、行政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数量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解决问题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思维能力、业务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前对应试者进行资格确认,应试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及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 份。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不再递补。
考核工作由濮阳市卫生局、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由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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