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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招聘文秘人员公告(2)

A+ A- 2014-10-24 15:46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郭磊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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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核

  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和其他资格要求等方面的审查。如果第一名自动放弃,则第二名进入考察。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ynetc.gov.cn)及报名点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后待遇

  试用期满,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云南省有关政策及医院内部人事分配制度规定办理。

  五、纪律要求

  1、在考试试题的命题、印制、密封试卷及保管过程中,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

  2、存在回避关系的,要严格遵守回避的有关规定。

  3、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4、对于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2014年11月10—25日报名。

  2、2014年12月1—5日复核相关证件,领取准考证。

  3、2014年12月8日笔试,12月20日面试。

  4、报名、考试地点: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云南省泸西县金马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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