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大理州基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或实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各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总计200分。
笔试时间:1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不限定具体教材及版本。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各县人社局制发,考生于11月27、28日到各县人社局领取。
(二)面试(或实作)和考核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专业类别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含实行统招统分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3、面试组织。面试按照《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进行,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或实作)具体时间及形式届时由县人社部门在面试公告中公布。
面试(或实作)时,考生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或公安局出具的户口证明)和面试通知书进行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根据云组通〔2012〕45号文件要求,在面试(或实作)合格人员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
合成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合成总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合成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及公示
面试、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由本人7日内提出申请到上一级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各级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招聘意见,报经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实行统招统分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照合成总成绩高低顺序在所有拟招聘岗位中进行择优选岗。
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进入拟聘用程序,经组织人事部门和单位同意办理调动手续,录聘至事业单位后,工龄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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