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凉山美姑县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五)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六)信息告知
在整个公开考试招聘、期间,领导小组将及时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http://mg.lsz.gov.cn]上发布有关考聘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因个人信息不畅,未按信息要求办理相关事宜造成不良后果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的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4年12月6日(8:30—17:30)到凉山州卫生学校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岗位的,由领导小组研究调剂到其他岗位,并于笔试前将调剂情况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http://mg.lsz.gov.cn]公示。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解剖学》、《生理学》两科,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共计200分。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可在凉山人事考试网上查询)。总成绩=《解剖学》X50%+《生理学》X50%+少数民族加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核有变动的于2015年1月5日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 [http://mg.lsz.gov.cn]公布。
(四)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加分结果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http://mg.lsz.gov.cn]公示。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均要进行尿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以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解剖学》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http://mg.lsz.gov.cn]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核
由领导小组牵头,人事、卫生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相关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7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被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规定程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由聘用单位确定乡镇卫生院工作岗位,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愿选择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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