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绵阳中学秋季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教师公告(2)
七、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我校和绵阳市人事考试网、绵阳市教育体育网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单位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办理审批、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上编、核定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九、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我校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2、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咨询电话:0816-2366440235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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