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安阳航校自行组织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2.初步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办公室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所报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书面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及时反馈给本人。
(四)加试及资格复审
1.进入加试范围的人员比例
加试人员比例严格控制本岗位1:3的范围内。
2.加试及资格复审
加试由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和自身情况自行组织,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技能。
学校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要求进入面试的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位、学历、职称、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考核与体检
对通过考试的人员,单位采用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的复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民航行业需求的条件进行。
(六)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按照加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等。
(七)聘用与培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上岗前学习培训。
(八)试用期考核与签约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新近人员有试用期要求,不同人员试用期限不同,待试用期结束前进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二、招聘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学校将严格按照总局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对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的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并接受各界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监督部门(电话0372-2298256),校政信箱为投诉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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