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含试讲和面试)。
2.实训教师岗位
实训教师岗位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含技能水平测试和面试)。
3.辅导员、教学辅助人员、医生和管理人员岗位
辅导员、管理岗位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面试)。
4.有关说明
同一岗位(按发布公告为准)采取统一的考试形式。具体是:岗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具有专业技术十级(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所有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行实际工作水平考试;其他岗位的应聘者必须参加笔试和实际工作水平考试。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后,若招考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达到1:3的开考比例的,则该岗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须经报自治区水利厅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均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学院主页上公布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不同岗位的笔试内容如下:
1.专任教师岗位: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实训教师岗位: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教学辅助人员、医生、辅导员和管理人员岗位:应聘岗位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三)实际工作水平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实际工作水平考试人员;不须笔试的岗位全部进入实际工作水平考试。如某一岗位参加实际工作水平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须报自治区水利厅及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开考。
需要参加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考试的顺序,再按顺序依次进入指定考场进行考试。
实际工作水平考试实行100分制评分,分(1)专任教师;(2)实训教师;(3)管理人员三大类岗位进行实际工作水平考试。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实际工作水平考试中各部分内容及其所占分值为:教案编写占20%,试讲占60%,结构化面试占20%。
(1)备课及教案编写(20%)
应聘人员分岗位类别或专业,按照公布的试讲内容分别准备教案。准备的教案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年龄等个人基本信息。每个内容的教案一式八份。教案编写采取100分制评分。
(2)试讲(60%)
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应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几个方面(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进行考评。试讲采取100分制评分。
(3)结构化面试(20%)
每一位应聘者在试讲结束后,紧接着进行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结构化面试采用当场答题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采取100分制评分。
2.实训教师岗位
实训教师岗位实际工作水平考试为技能水平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其中技能水平测试所占分值为70%,结构化面试所占分值为30%;技能水平测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技能水平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均采取100分制评分。
3.教学辅助人员、医生、辅导员和管理人员岗位
辅导员、教学辅助人员、医生和管理人员岗位实际工作水平考试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采取100分制评分,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有关说明
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的考官为7人,由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人社厅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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