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衡阳教育局直属学校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2)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市人社局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经批准的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湖南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直接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且不占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资格复审时间为笔试当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面试入围人员。报考人员须提供普通高校学生证、前三个学年的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3张近期1寸免冠照。凡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则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面试对象。高中学校岗位面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下午,职业学校岗位面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6日,具体事宜将电话通知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地点设在各用人学校。考生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说课,特定专业教师岗位(数控、服装、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汽车电子)还须进行专业测试。数控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数控车加工技术、服装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纸样设计与立体造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金属加工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电子产品制作、汽车电子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汽车电路故障排除。特定专业教师岗位按说课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总成绩,其它教师岗位说课成绩即面试总成绩。面试中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定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面试总成绩低于80分者则面试不合格,不得确定其为体检对象。当出现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则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特定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其它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市教育局、用人学校与体检对象、有关高校共同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果考察对象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不合格或弃权,则自动解除就业协议)。
(六)体检
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最新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体检阶段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不得超过两次);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对象优先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鉴于招聘对象是应届毕业生,招聘办将于7月初会同用人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对象须在2015年6月30日前将毕业证等证件送招聘办。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阶段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不得超过两次);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对象优先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www.hy12333.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计算工龄,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公示与聘用阶段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不再递补,在征求招聘学校同意后,将计划调整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
四、有关事项
(一)整个招聘工作在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衡阳市教育局二楼213室),联系电话: 0734-8811335。面试工作由用人学校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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