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30人(3)
四、接收程序
1、报名。截止2014年11月10日,符合招收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登录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招生信息网(http://hnbf.net/),在报名时限内进入报名系统填写、制作并打印个人自荐材料,随材料附本人5张红底1寸照片(背面标记名字和学校),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新生录取名册、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自荐材料可通过快递邮寄至我总队,也可由毕业生个人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我总队。
2、资格审查(2014年12月1日前完成)。根据个人自荐材料,从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地区分布、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及特长等方面进行合理筛选,确定参加知识能力考试考生名单。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自荐材料恕不退还。
3、知识能力考试(初定于2月上旬):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必须参加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考点设在海南省海口市(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4、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和面试(与知识能力考试同时):组织参加知识能力考试的所有毕业生进行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和面试。心理测查使用公安部统一配发的《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8分30秒以内达标)、立定跳远(1.7米以上达标)和俯卧撑(每分钟20个以上达标)。
考试期间,考生路费、食宿费由个人自理。
5、政审:综合知识能力考试、心理测查和体能测试和面试情况,择优对毕业生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审查毕业生的高考原始档案、在校操行评定和学习成绩表等材料,走访毕业生所在院系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同学,充分了解毕业生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
6、签订就业协议书:将政审合格的毕业生情况汇总后,择优确定接收对象,与拟接收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7、审档:提取学生档案,接收公安部政治部审查。
8、入警集训:审查通过的大学生参加公安部组织的不少于5个月的集中训练。集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由总队统一办理转现役手续。
以上各环节的具体时间以公安部通知为准,另行告知。
五、分配去向
1、招收岗位均为基层一线边防派出所、边防检查站。大学生接收入警后,必须服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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