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105名(3)
(1)博士的考核
考核成绩分值100分。
博士由院系组建的考核小组,以试讲、试岗等形式进行考核。
(2)硕士和本科生的考核
(A)笔试。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B)试岗(专业实践能力测试)
分值100分。试岗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4.资格复审及面试
学校人事处对通过院系考核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学校面试。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
公开招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博士的招聘成绩=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他类别人员的招聘成绩=笔试成绩×30%+试岗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人员按公开招聘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试岗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由学校指定医院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若参加体检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重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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